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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新政规范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4浏览次数:1718

    明年起,更多艺术类专业将纳入市统考
    ■同一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加强全市层面的考试评审专家库建设保证公平公正
    ■凡有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参加考试教师本人须回避
    ■评委必须采取现场随机方式组合产生全程录像录音

本报讯  (首席记者  樊丽萍)规范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杜绝艺考招考环节可能存在的不正之风,上海从治理考试评委专家库着手,出台了一套组合拳。昨天,市教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从今年开始,参加艺考校考现场评分专家将不得少于5人,且在评委组成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除了扩大考试评分专业库的范围和人数,从明年开始,上海还将逐步扩大市统考命题的范围。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据了解,上海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高校共38所,其中本科高校22所,高职院校16所,每年招生规模分别为3200人左右和800人左右。而据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上海针对艺考生的考试类型大致分为三种:一种是参加本市组织的统一考试,市统考覆盖美术、音乐、表演、编导四类考生;第二种是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适用于像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以及诸如书法、摄影等部分艺术类专业的招考;第三种是市统考和校考的结合。
    最新下发的通知明确,上海将完善艺术类专业考试办法和评价标准,建立以市统考为主,以校考为辅的考评方式。
    今年起,同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通知提出,要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要求,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的文化成绩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组织校考的高校要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通知同时要求,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加强考试评审专家库建设
    记者注意到,对于规范各类艺术类专业考试程序,此次下发的通知还有诸多新举措。
    比如,针对艺考上海将扩大市统考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的专家库范围和人数,增加现场评分专家人数。实际上,现在的美术类考试,专家都是当场对考生的作品评分的,一些表演类的考试,考官和考生的生成都是根据现场抽签决定的,还有一些乐器演奏的考试,有的院校已经拉上帘子,考官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这些即已开展的规范艺考的举措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上海将加强全市层面的考试评审专家库的建设,从制度设计上进一步保证艺考的公平公正。
    除了规定校考现场评分专家不少于5人外,在校外专业的组成上,将聘请来自不同高校艺术类专业和专业艺术团体的教师和专家参加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等工作。艺术院校赴外省市进行考试招生,校外专家也不少于二分之一。校外专家由市教育考试院从专家库中抽取。
    
逐步实现市统考全覆盖
    通知还提出,所有开展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均须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开承诺实行考试回避制,即:凡有自己的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如经举报查实,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对于采取现场评分的专业考试,评委必须采取现场随机方式组合产生,对现场评分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程录像(录音);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均安排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
    通知提出,从2016年起,针对目前市统考暂未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市统考全覆盖,最终实现所有艺术类考生均参加市统考。此外,高校可设立校考,但统考涉及的专业应依据市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简章事先公布的比例选拔考生参加校考;校考笔试要逐步采用网上阅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