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章斌发布时间:2026-03-31浏览次数:14
各单位(部门):
2026年1月1日起学校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原则上经济业务报销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更好地服务学校教职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报销质量,财务处做以下温馨提示:
①行政事业单位来款;
②餐饮发票;
③网约车相关发票;
④航空代理公司出具的退票费发票;
⑤图书类发票;
⑥非学历教育事项获取的发票。
以上6类经济业务报销可以继续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请认真阅读,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财务处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