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学年上海音乐学院交换生项目申请通知(第二批)

发布者:谢苗苗发布时间:2025-12-04浏览次数:12

各系部:

2026-2027学年我院与中国港澳台地区协议院校交换项目开始接受申请,相关要求如下:


一、协议院校及申请时间

1. 中国香港演艺学院

2. 中国香港浸会大学

3. 中国台北艺术大学


交换期限:2026年9月至2027年1月,或2027年3月至2027年7月,请申请者在《个人计划中》注明。

校内申请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止,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拟定面试时间:2026年1月上旬组织材料评审与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相关费用

交流期间学费缴纳在本院,交流院校学杂费用以对方通知为准。其他费用如往返旅费、住宿、生活费用、保险费用等原则上自理。


三、其他要求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

2.请同学提前查看各校具体的要求及课程选择,具体信息参考各校官网;

3.提前咨询校内授课老师及教务处(本科生)或研究生部(研究生)意见,确认交换期间所修课程学分是否可转换;

4.通常推荐学生在本科三年级(四年制)或四年级(五年制),以及硕博二年级阶段参与交换学习,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5.其他: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品学兼优。


四、申请流程及材料

请申请者于截止日期前向港澳台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学校将审核决定交流推荐名单, 经各相关协议院校审核通过后实施。

申请途径:办事大厅 – 港澳台办公室 - 学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

申请材料:

1.个人计划(上述流程内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上传,请注明学号和交换学期);

2.专业老师推荐信;

3.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学位证书;

4.在校期间各学期成绩单;

5.其余材料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邮箱:herrzhou@shcmusic.edu.cn

联系电话:53307265,53307269

港澳台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