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学年上海音乐学院交换生项目申请通知(第一批)

发布者:谢苗苗发布时间:2025-12-04浏览次数:14

各系部:

2026-2027学年我院与境外协议院校交换项目开始接受申请,相关要求如下:


一、协议院校及申请时间

1. 奥地利萨尔茨堡莫扎特大学

2. 丹麦皇家音乐学院

3. 德国弗赖堡音乐学院

4. 德国汉堡音乐与戏剧学院

5. 德国莱比锡音乐与戏剧学院(仅限弦乐专业)

6. 法国巴黎高等师范大学

7. 荷兰鹿特丹库达兹艺术大学

8. 瑞士日内瓦高等音乐学院

9. 西班牙巴塞罗那利赛欧音乐学院

10. 意大利佛罗伦萨音乐学院

11. 英国皇家伯明翰音乐学院

12.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音乐学院

13. 马来西亚思特雅大学

14. 乌兹别克斯坦国立音乐学院

15. 新加坡国立大学杨秀桃音乐学院


交换期限:2026年9月起,一学期或一学年,具体以协议院校通知为准。

校内申请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止,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拟定面试时间:2026年1月上旬组织材料评审与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相关费用

交流期间学费缴纳在本院,交流院校学杂费用以对方通知为准。其他费用如往返旅费、住宿、生活费用、签证和保险费用等原则上自理。


三、其他要求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

2.请同学提前查看各校具体的要求及课程选择,具体信息参考各校官网;

3.提前咨询校内授课老师及教务处(本科生)或研究生部(研究生)意见,确认交换期间所修课程学分是否可转换;

4.通常推荐学生在本科三年级(四年制)或四年级(五年制),以及硕博二年级阶段参与交换学习,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5.语言要求:英语流利,掌握交流院校当地语言更佳;

6.其他: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品学兼优。


四、申请流程及材料

请申请者于截止日期前向国际交流处递交申请材料,学校将审核决定交流推荐名单, 经各相关协议院校审核通过后实施。

申请途径:办事大厅 - 国际交流处 - 学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

申请材料:

1.个人计划(上述流程内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上传,请注明学号);

2.专业老师推荐信;

3.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学位证书;

4.在校期间各学期成绩单;

5. 外语水平证明;

6. 其余材料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邮箱:herrzhou@shcmusic.edu.cn

联系电话:53307265,53307269

国际交流处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