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校区教学楼气体灭火设备检测充装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者:王颉卿发布时间:2025-05-20浏览次数:16

按照本院采购制度要求,现就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校区教学楼气体灭火设备检测充装项目,以校内比选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校区教学楼气体灭火设备检测充装项目

采购内容:零陵路校区教学楼气体灭火设备检测充装

项目预算:含税价20.4万元

交付地址: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校区

二、合格的报价人

1. 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 具有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或由省级或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

4.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三、项目投标书须包含以下内容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 相关承诺:投标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等(详见附件)

3. 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截图时间必须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 工程服务、会议策划、设计类项目请提供施工方案、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等相关方案(工程服务类必须)

7. 产品报价及产品介绍

8.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养维修

9. 产品交货期或工程工期等

10. 同类项目近三年业绩(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

1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以上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必须加盖公章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若未胶装、未密封视为无效投标书。



相关承诺附件:

投标承诺函

致:

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1、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亦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3、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4、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不与其他供应商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行贿。

5、其他承诺:(可根据项目情况补充)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四、标书递交地址及截止日期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下午16:00

递交地点: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门口)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53307148

五、开标事宜另行规定

六、招标需求及要求:

我院零陵校区教学楼B1F高配间和4F核心机房内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钢瓶组检验需更新,按照《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3075》、《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3004》、《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25972》等规定,拟采购供应商对七氟丙烷和氮气气瓶组进行检验、充装及维护。

项目内容包括:4楼核心机房内七氟丙烷1瓶容量120L,单瓶药剂充装量108KG;七氟丙烷3瓶容量150L,单瓶药剂充装量142KG。B1F高配间内七氟丙烷10瓶容量120L,单瓶药剂充装量103KG; 2瓶氮气容量10L,单瓶药剂充装量14.8KG。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项目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以及通过国家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非因产品质量原因及供应商原因导致的,保修期过后的故障或在保修期内不属保修范围的故障,供应商在修订完毕经校方验收后,酌情收取修理费。

2. 校方在商品保修期内有权获得厂商和/或其授权维修机构提供的保修服务。供应商对获得厂商授权的商品将按厂商的保修范围提供维修服务。

3. 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在收到校方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供校方备案,若无法排除故障,则应提供备用产品供校方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未按照约定向校方提供维修服务的,校方有权要求第三方提供替代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校方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

采购需求清单

序号

保护区域

名称

数量

药剂充装量

相关技术要求

1

4F核心机房

柜式七氟丙烷QMP120/2.5-BH

1

108 KG

钢瓶检验,钢瓶打钢印,出具检验报告,提供检验资质,含油漆喷涂。提供药剂型式检验报告和产品认证证书。

2

柜式七氟丙烷QMP150/2.5-BH

3

142 KG

3

B1F高压配电间

柜式七氟丙烷QMP120/2.5-BH

10

103 KG

4

充装氮气驱动气(N2)

2

14.8 KG

5

3个保护区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钢瓶组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调试及测试

3

/

全系统测试钢瓶组及设备的联动性能

6

3个保护区

瓶组柜体及支架清洁保养喷漆服务

16

/

钢瓶柜体、支架、连接螺栓等机械部位


(二)商务要求

1.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 交付(实施)的和地点(范围): 上海市零陵路520号

3.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完成全部设备检测充装,并通过校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4. 包装和运输: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所有包装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需附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合格检验证书。

5.售后服务,保险:质保期一年

6. 报价清单:根据采购需求清单进行报价,可按照实际情况修改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