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第三方平台评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者:王颉卿发布时间:2024-03-12浏览次数:10

按照本院采购制度要求,现就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第三方平台评审项目,以校内比选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第三方平台评审项目

采购内容:研究生学位论文第三方平台评审

项目预算:含税价22.5万元

交付地址:上海音乐学院

二、合格的报价人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三、项目投标书须包含以下内容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 相关承诺:投标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等(详见附件)

3. 近三年(自202111日起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截图时间必须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 工程服务、会议策划、设计类项目请提供施工方案、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等相关方案(工程服务类必须)

7. 产品报价及产品介绍

8.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养维修

9. 产品交货期或工程工期等

10. 同类项目近三年业绩(自202111日起至今)

1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2. 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授权函 

 注:以上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必须加盖公章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若未胶装、未密封视为无效投标书。

 

 

 

 

 

相关承诺附件:

投标承诺函

致: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1、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亦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3、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4、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不与其他供应商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行贿。

5、其他承诺:(可根据项目情况补充)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          (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四、标书递交地址及截止日期

截止时间:2024315日下午16:00

递交地点: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门口)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53307148

五、开标事宜另行规定

六、招标需求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答辩前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专家评阅,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进行把关的重要措施。根据我院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只有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的学位论文才能进入答辩陈述环节。

为保证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确保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有效性和可信度,我院实行三级论文评阅制度,其中一级为第三方送审平台实行“双盲”评审。“双盲”评审是指在学位论文评审过程中,隐去作者、导师的信息,送审时按照学科、专业方向直接通过平台匹配相应专家,评阅专家相关信息也属保密。“双盲”评阅的论文评阅人一般为送审学位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

按照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细则,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均须进行第三方平台学位论文送审。其中博士研究生须送教授职称专家不少于1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送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送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不少于2位。

本项目拟采购服务内容如下:

一、软件产品授权

第三方平台许可上海音乐学院使用其旗下的软件产品进行论文上传、论文评审、结果分析等。

二、委托送审服务内容

1. 开通相应的平台使用权限

2. 建立学院、专家、学生账号等的多级论文管理模式

3. 协助整理、上传论文数据

4. 根据要求定制评阅书模板

5. 按要求将论文送到指定院校或指定专家,并持续进行催审工作

6. 在约定时间内将评审结果返回(一般为20-30天)

7. 送审完成后,协助做好论文送审的后期统计分析工作。

三、配套服务

1. 在使用过程中因平台问题导致上海音乐学院无法正常使用,第三方平台应在2小时之内给予响应,12小时之内给出解决方案。

2. 需备份至少近三年的论文评审数据,系统不间断工作、无故障率达到99.9%以上,系统年平均故障时间不超过10小时,连续故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业务数据必须保证非人工处理情况下,不被系统删除、处理。

3. 项目过程中需提供一名项目管理专员协助学校进行项目过程中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对日常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响应和解决。平台需负责对上海音乐学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供平台操作手册,免费提供QQ在线培训解答疑问或电话及时沟通,如需要现场培训则需双方协商确定。

4. 对上海音乐学院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学位论文等一切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该信息或与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或不正当使用该信息。

(二)商务要求

1.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202441-2025331

2. 交付(实施)的和地点(范围):上海音乐学院

3.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送审结束、评审结果全部返回后,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

4. 报价单可按照实际情况修改格式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硕士学位论文评审

500

 

 

 

2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

40

 

 

 

3

 评审结果分析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