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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三届“新舟音乐作品创作比赛”章程

发布者:刘览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次数:10

2020上海新航星集团向上海音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设立了“上海新舟艺术基金”,旨在鼓励上海音乐学院学生践行著名作曲家、上海音乐学院校友徐景新先生“时代性、民族性、可听性”的创作理念,表彰优秀音乐创作人才,推出更多人民喜爱的原创音乐作品。兹举2023届“新舟音乐作品创作比赛”。


一、参赛对象

上海音乐学院各专业、各学历层次(含附中)在读学生。


二、参赛作品范围

原创独唱、独奏作品。伴奏或伴唱不超过两人无伴奏亦可时间长度不超过五分钟

作品要求:202011日后,本人创作未正式演出、出版和获奖的作品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提交参赛的作品形式:音频形式(录音)或视频形式(录像),且必须附总谱、作曲者个人简历、作品简要说明及个人联系方式。

投递截止日期:2023922日(周五17:00

投递邮箱:zqx@shcmusic.edu.cn

邮件主题:新舟音乐作品创作比赛+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电话021-53307380


四、评审委员会

【评委组】主席:徐景新  成员:校内外专家

【组委会】主任何一舟成员由出资人、基金会秘书长、上海音乐学院作曲指挥系党政领导等人组成。


五、评选流程

  1. 初赛:评选出部作品入围。

  2. 决赛:入围的十部作品以音乐会形式进行决赛,作品按抽签顺序演奏或演唱。(演奏演唱者由参赛选手自定

时间20231112周日19:15

地点上海音乐学院贺绿汀音乐厅

  1. 选取部分优秀作品进行高画质、高音质拍摄,并进行媒体宣传。


六、奖项与奖金

1.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人民币

2. 二等奖2名,奖金10000元人民币

3. 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

4. 进入决赛的演奏或演唱者,每人补贴500元人民币

(以上奖金均为含税)


七、相关权利

1. 获奖者拥有作品著作权;

2. 获奖者须同意无偿提供并授予主办方如下权利:

1)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的乐谱以及任何形式的声像制品作非商业性使用;

2)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首演权以及演出和出版优先权。

3)获奖作品无论在何处上演,其乐谱封面或节目单上需注明本次比赛的获奖信息。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组委会。





上海音乐学院作曲指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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