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资产管理处拟对2022年申报并通过的报废资产进行处置。具体待处置报废资产明细见附件,公告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6日,在公告期内,如对该批物资有意向回收的单位,可联系资产管理处,联系人:薛翔,联系电话:53307140。
特此公告
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30日
发布者:唐丽霞发布时间:2023-03-30浏览次数:14
根据《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资产管理处拟对2022年申报并通过的报废资产进行处置。具体待处置报废资产明细见附件,公告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6日,在公告期内,如对该批物资有意向回收的单位,可联系资产管理处,联系人:薛翔,联系电话:53307140。
特此公告
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