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23年度系部教育教学运行经费项目和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者:杜鑫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163

按照本院采购制度要求,现就上海音乐学院2023年度系部教育教学运行经费项目和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服务项目,以校内比选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音乐学院2023年度系部教育教学运行经费项目和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2023年度系部教育教学运行经费项目和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项目预算评审

项目预算:17万元 (报价须含税、人工费、材料费、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交付地址:上海音乐学院

二、合格的报价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具有财会专业技术团队,能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

三、项目投标书须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报价人提供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同类项目近3年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

7.工程服务、会议策划、设计类项目请列明施工方案,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等相关方案(工程服务类必须)

8.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授权函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1.产品报价及产品介绍

12.售后服务承诺及保养维修

13.产品交货期或工程服务的工期完成期限等

14.标书必须胶装

 注: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必须加盖公章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若未密封视为无效投标书。

四、标书递交地址及截止日期

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在2022年11月15日下午16:00之前将标书及相关资料送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人:付荣

联系电话:62091253

五、开标事宜另行规定

六、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800.00(壹仟捌佰元整)

七、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

1开展前期调研:准确掌握项目概况充分了解与预算管理服务相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并与院方充分沟通。

2制定预算评审服务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院方规定的预算评审工作方案格式及编写要求编写预算评审工作方案,并根据专家评审会的评审意见和院方的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

3协助院方组织召开校内评审会,不少于2场。根据院方要求聘请专家,每场5-7人。

4调查取数:严格按照评审通过并修改完善的预算评审工作方案进行调查取数,调查方法应路径科学合理,取数准确。须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

5撰写预算评审务报告:严格按照院方要求撰写预算评审服务报告,报告应内容翔实,依据真实、论证充分、评价结论客观,底稿及附件齐全。应按时向院方递交预算评审服务报告。并根据专家评审会的评审意见和院方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6根据评审结果协助完成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项目预算申报材料,配合院方完成财政评审工作。

7配合完成评审结果下达后的预算分配和资料存档工作

8负责所有预算评审相关申报材料的打印的装订,评审汇报PPT的制作。

2.团队要求: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财会专业高级职称,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财会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

(二)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初稿),并于方组织召开预算评审工作方案相关评审会后10个工作日内,递交预算评审工作方案(正式稿)于预算评审服务工作方案(正式稿)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报告(初稿),并于方组织召开预算评审相关评审会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递交预算评审报告(正式稿)。

2.交付(实施)的和地点(范围):上海音乐学院

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完成具体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向提供咨询报告经验收合格30日内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