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8-28浏览次数:23622

上海音乐学院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学院思想理论工作。


二、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落实全院的意识形态工作,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三、制订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指导协调基层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形势、任务及政策、法规教育工作。


四、掌握教职工思想动向,推动基层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创新。指导、推动、引领全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等相关活动。


五、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党委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塑造学院良好形象。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新闻信息,拟定和审查全院重大活动的提纲、宣传口径。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负责院报的编审和发行工作;负责院内自办刊物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学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等新媒体的审批和导向管理。


六、做好学院党报、党刊及学习资料的订阅工作。


七、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指导下,统筹组织协调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深化和谐校园文明创建,统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统筹全校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利用院史、院歌、院训等载体,活跃校园文化,大力增强师生爱校荣校意识。


九、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请示、协调与沟通。


十、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