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学费报销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6-04浏览次数:8812

为鼓励退休教职工“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丰富充实自己的生活,根据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凡我院退休教职工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凭正规的当学期学费发票,可按最高60元的标准报销学费,每学期报销一次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