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学生会工作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23047

上海音乐学院学生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上海音乐学院学生会由广大同学民主选举产生,是共青团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代表广大同学利益的学生组织,是联系学生与学校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与繁荣校园文化的舞台和基地,是培养大学生全面成才的重要载体。为优化学生会干部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团结、活泼、务实、高效"的氛围,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完成学生会的工作,特制定<<上海音乐学院学生会工作条例>>。

 

第一条            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

(一)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倡导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同时,根据专业特点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三)维护校纪校规,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协助我院团委学生会完成各项活动与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成员个人素质

(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以无私奉献的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

(二)品学兼优,在各方面都能成为广大同学的楷模。

(三)具有某一方面特长,能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提高自身水平及能力。

(四)能主动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第二章    院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

学生会各部门必须明确本部门的职责,认真作好本部门的本职工作。各部门在每学期初向秘书长递交该学期工作计划书和活动策划书,在学期末递交该学期的工作总结。

 

各部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积极配合其他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使整个学生会工作能够正常运转。

2、积极参加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

3、认真完成院团委、学生会布置的的任务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成员及职责

 

(一)    主席

 

1、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指导学生会开展日常工作。

2、协助团委书记、学生会秘书长,认真落实院里交办的各项工作。

3、进行学生会各类品牌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4、主持召开院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长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并布置各项工作。

5、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工作运作,分管学生会某一部门工作,监督各部门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情况。

6、组织学生会内部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全体成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团委书记反馈情况。

7与团委副书记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

 

  (二) 副主席

 

学生会副主席主要职责是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事物。其除了与学生会其他成员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之外,分管学生会1-3个部门,并具有以下职责:

1、支持主席的意见和决定,当主席决策欠妥或遗漏时,副主席应及时予以提醒,以便有关工作更顺利的进行;

2、当遇到突发事件而主席不在场时,副主席应履行主席的一切职责,及时解决或缓解问题,并尽快联系主席或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3、督促各部门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的具体问题与困难。

4、协助主席进行学生会各类品牌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5、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抓好分管部门的各项活动。

6、及时了解学生会各部长的工作、学习情况,掌握同学们的思想动态。

 

 

(三)宣传部:

 

围绕学校的学风、校风建设,结合学生实际,配合学院党委、团委工作,广泛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以校刊、简报、校园网络、海报等为宣传阵地,开展日常宣传工作,树立学生会形象。

1、网络宣传阵地的管理:校园网络的信息发布、活动的相关报道

2、文字图片宣传:海报、节目单、单片、背景板等活动宣传品的制作

3、协助院党委宣传部等其它部门的相关活动做好文字宣传报道。

4、负责各项团学活动摄影、摄像、记录等工作。

5、建立健全上音青年微博及微信公众平台建设。

 

(四)文体部:

 

该部门引导和组织全院青年学生的文化生活及文艺、体育类活动,在紧跟时代发展的方向下开展大量形式活泼内容多样,意义深远的文体活动和文体竞赛活动。

1、负责组织策划学生的文体活动,协助学校秋季运动会、四月健身月等品牌活动的开展,活跃校园气氛,增强同学健身意识,丰富校园生活;

2、组织全院团员学生积极参加高校间各种文体活动;

3、协助做好学生会其它工作。

 

(五)学习部:

 

“引导新一代大学生的学习观念,为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是学习部的任务。学习部的本职工作包括举办各种形式和规模的报告会、演讲会及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学习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举办具有专业特色的学术讲座;

2、根据青年学生需求,举办相关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考研英语讲座、四六级讲座、生理卫生知识、心理讲座等);

3、协助团委做好学生学风建设工作;

4、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认真开展调研,维护学生权益;

5、完成其他工作。

 

(六)外联部:

 

负责本校和外校的校际交流活动,努力加强学生会与外界的联系,树立的良好的形象,扩大院学生会及学院的影响力,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联系。此外,负责落实学生活动的赞助,使学生活动顺利开展,保证活动高质量的举行。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生会的外事活动。

2、加强与兄弟学院学生会的联系合作。

3、负责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礼仪接待工作。

4、为上音学生活动提供物质支持,以及经费支持。

 

(七)生活部:

 

了解同学们的生活状况,管理学生的寝室日常生活,关心同学在日常生活上的困难,及时反映同学们正当的权利和要求,集中问题对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沟通、协调。

1、全院学生日常生活、卫生管理等工作。

2、定期进行检查寝室卫生、及寝室卫生评比。

3、配合学习部对学生之中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定期进行问卷调查,并及时反馈(如:食堂、班车、宿舍、琴房、水电等)等了解的相关情况,做好学生维权。

4、积极响应参与市红十字会相关活动。

 

(八)社团部:

 

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负责学生社团的审批、指导和管理,组织和协调全校社团组织开展日常活动。

1、根据学生兴趣与要求,协助筹备成立社团,以及社团招新;

2、规范社团管理,定期做好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及对各社团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3、建立社团档案,记录社团发展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解决在开展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定期组织社团活动及社团文化节,做好社团活动的相关协调工作;

5、管理各社团资金并指导和核查各社团使用资金情况(包括赞助、会费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审查各社团呈报的活动计划、方案和经费预算,对其活动申请进行批复;

7、根据社团的实际情况经社团部讨论,学生会常委会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可对社团进行调整;

 

(九)志愿者部:

 

结合上音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全院团员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组织开展全院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上音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管理工作,指导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建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好日常登记

2负责全院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工作。

3负责开发、拓展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编制具体实践策划书,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学生面向贫困地区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5策划、组织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院学生会例会制度

 

定期举行学生会工作例会,以保证各个活动进展情况信息来源的畅通性,更可以促进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经验交流。各部门部长及相关人员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每次例会,每次例会时,各部部长须做好相关记录。例会制度是学生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各部门应充分重视学生会例会,将例会制度规范化,有序化。

1、学生会各部开例会时,部长、副部长、干事须本人签到。

2、各部门干事如不能参加例会,应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视为无故不参加部门例会。没有正当理由,不可迟到、早退。请假、迟到、早退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计。

3、各部开例会时,主管该部门的副主席应参与例会,以便了解其负责部门的动态。同时,参与部门决策,在经验上给予各部帮助,在办事流程上给予知道,在规章制度上给予解释等。

4、学生会每个部门开例会时,请成员记录会议内容,对各部门例会情况汇总,从整体上把握学生会的动态并做好相应的存档、总结工作。

 

 

 第四章    院学生会奖惩制度

 

协商制定学生会工作奖惩制度,各个部门应在每学期初及时上交下学期工作计划,在工作计划当中应详细陈述自己对于工作所达到的目标与效果。

1、学期末根据每个部门工作实际情况,结合计划所定目标,对表现出色的部门及成员予以奖励(优先参评院及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及各类推优)。

2、对于本学期工作态度懒散,工作不负责任部门进行教育。对无故缺席例会三次以上者予以批评。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音乐学院团委学生会。

上海音乐学院学生会

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