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22098

     共青团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工作职责

上海音乐学院团委在团市委、市学联和院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我院党政工作的重点,以建设一个有凝聚力的共青团为目标,以“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为工作理念,以“凝聚青年促和谐,服务大局助发展”为工作主线,紧紧围绕“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全面履行团的四项基本职能,把“引领、团结、服务、创新”作为深化凝聚力建设的工作方法,努力开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团结凝聚全院团员青年为将我院建设成为国际一流音乐院校做出贡献。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以“育人”为目标负责开展全院共青团工作,组织开展对全院共青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            制定学年及学期院共青团及学生会组织工作计划,召开召开团员代表大会、院团、学工作负责人及全体委员会议部署落实工作。

三、            做好学期及年终共青团工作小结及总结,编订上音团委工作手册及工作年鉴。刊印发放月刊《上音青年》,做好团委微博、团委主页等网建及宣传工作。

四、            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发展新团员,开展年度团员统计、教育

和评优工作。

五、            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切实维

护好团员青年的利益。

六、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及重要历史纪念日,开展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团员青年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七、            指导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的工作,抓好全院基层团学建设,贯彻工作要点,布置、实施和检查督促工作。

八、            做好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

九、            广泛组织青年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十、            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在校学生的“推优”入党工作和“选苗育苗”工作。

十一、    积极完成团市委、院党委及上级各类组织布置的其他工作,配合有关部

门开展相关工作。

共青团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