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寝室卫生检查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6694

上海音乐学院寝室卫生检查细则

 

为了更好的规范寝室内务检查工作,完善卫生检查规定,制定如下细则。

 

一、检查范围

上海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集体宿舍。

 

二、检查人员

每系、部派出1-2名同学进行卫生检查,原则上要求是以二年级、三年级学生为主。

 

三、时间安排

1、每学期卫生检查的时间定于第3周-第17周,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取消一次。

2、具体的检查时间定在周三上午8:35-9:00。

 

四、检查内容

1、每位参加检查卫生的同学,需要在8:30分到达相关集体宿舍聚集点。考勤记录的时间从8:25开始,超过8:35到达的同学将予以缺席处理。对于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检查工作的同学应在周三前向负责人员(院学生会生活部长)请假。

2、每次检查将在出席的全部人员中派出3名负责两个楼层,具体分配视当日情况另作安排。原则上,将分配不同系别的同学合作检查。

3、检查内容包括床被、地面、桌面、电器用品等。

床被要求必须叠好,不允许平铺在床上或卷起来。对于没有人使用的空床,也要将床被叠好,对于随意堆放杂物的,将视情节扣分。如果寝室里有病号,同系负责检查的同学应提前汇报给负责人。

地面要求清扫干净,出现垃圾杂物的都将予以扣分。

桌面要求不凌乱,有秩序。

电器用品若没有收好,将给予扣分。吹风机,夹板,卷发棒等电器用品在使用过后,应拔掉电源收回到安全的地方。如果遇见连接电源,随意乱放的情况将予以扣分处置。

 

五、评分办法

满分为20分。床被、地面、桌面、电器用品四大项各5分。

对于没有起床、没有叠被、不按规定叠被的寝室,每张床位扣1分。

地面、桌面杂乱,将由检查人员酌情扣分。

遇到电器用品插电乱放的情况,根据用品数量扣分,发现一件扣1分。

④对于低于14分的寝室,将在最后的检查结果中予以公布,并在学生宿舍区进行通报。

 

六、其他

检查卫生的同学在扣分过后,应在最后一列的备注栏里写出扣分原因,并在每一张检查表下方签上自己的名字。

检查结果将在每周四上午发放到各系辅导员处,并张贴在教学楼一楼电梯对面的橱窗内。

本细则自2009年10月起实施。

 

 

 

                                上海音乐学院学生会

上海音乐学院学生生活管理委员会

                                 200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