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团员发展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3浏览次数:5033

上海音乐学院团员发展程序

 

发展团员的程序,主要包括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和接受发展对象入团三方面内容。

 

(一)确定发展对象

这是团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要保证发展对象确实是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团支部必须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要根据本系、部适龄青年的情况,从团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制订出符合实切实可行的团员发展计划;二是要对已经提出申请,主动靠近团组织的青年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较好的青年,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申请入团,从而建立起一支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并建立花名册。在此基础上,团支部根据团员发展计划和青年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广泛听取团员青年和各方面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二)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这是发展团员程序的关键环节。这一工作既要体现出团支部对所有青年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又要体现出对发展对象的重点培养、考察。一般来讲,这项工作可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1)确定专人与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联系,通过谈心及其它形式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确定专人并不排除其他团员积极做工作,相反,需要全体团员共同支持、帮助,并要注意对团外青年的言传身教,树立良好的群众形象;

(2)要定期给青年积极分子上团课,或组织他们学习有关精神、知识,参加团支部的一些会议和活动,使他们不断加深对团组织的认识,了解《团章》,懂得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端正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

(3)组织和发动青年积极分子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目的地分配他们做一些适当的团的工作和社会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接受教育,经受锻炼;

(4)对青年积极分子在各方面取得的进步,团支部应及时给予鼓励和表扬,对他们的缺点和不足,及时批评和帮助,并不断对他们提出新的要求。

 

(三)接收发展对象入团

  团支部经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认为具备入团条件、达到入团标准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入团,并履行有关手续。

 

青年入团应履行的手续

根据《团章》和团内的有关规定,青年入团应履行以下手续:

(一)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向团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二)凡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有本支部两名团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负责地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表现以及培养、考察情况,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

(三)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地填写入团志愿书(院团委领取)。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五)报上级团委批准。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后,申请人才能成为团员。

(六)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七)将通过大会讨论的新团员资料上报院团委,由团委负责制作,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