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我校各级党组织、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搞好党的建设,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纠正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
三、经常检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学校的党风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建议,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四、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和有关条规,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五、熟悉学校改革大局、参与改革,为改革服务,努力使纪检工作成为学校改革、发展的促进力量;
六、负责检查和审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处理信访所反映的重大问题;
七、受理本校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护党员民主权利;
八、和监督部门一起,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九、加强与审计部门联系,互通信息,协调工作;
十、密切与组织部、宣传部联系,互相配合,做好党员、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纪检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重大事项。
中共上海音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