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3浏览次数:24086

 

审计处是学院职能部门,在院党政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履行审计职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一、  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学校党政的要求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二、  在工作中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三、  依照审计法规,对校属财务核算单位实施审计监督,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效益性;
    四、  对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进行审查,并对财经法规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  对基建项目和修缮工程的开工前、进行中开展跟踪审计,并在竣工后进行结算审计;
    六、  开展主要行政领导(处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对校产企业进行年度目标审计考核;
    七、  根据审计安排,成立审计小组,按照审计程序,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写出审计报告;
    八、  认真做好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九、  按规定向校领导及市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及有关重大审计事项;
    十、  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