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统一部署,我院离休党总支部于12月5日老干部学习活动日,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上海音乐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党委书记林在勇参加了会议,党委书记林在勇在讲话中谈了我院办学现状及依靠《章程》依法办学的必要性,并就学校章程建设中的规划与思考作了通报与阐述。
此次会议上,对母校有着深厚感情的老同志们纷纷就章程的条款及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离休党总支书记、原马列教研室副主任徐云同志就《章程》中的“校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等内容提出了意见与建议;离休干部秦锦华同志提出建议与希望:“我院的《章程》要鲜明的突出艺术院校的特色与特点,而非普通高等院校章程的共享版式”;离休干部、原声乐系副主任王维德同志就《章程》中“教授治学”的内容提出了‘教授治校与教授治教’的内容补充。
老同志们发言踊跃,大家纷纷就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以及《章程》中依法办学、依法管理、教授治学;“校务委员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等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等制度的制定,与今后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细化等内容提出了宝贵意见与建议。
为认真搞好《章程》(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工作,充分征求老同志们的意见与建议,离休党总支部拟定于12月20日再次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章程》,让老同志们充分发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用自己参加革命的经历与参加教学行政管理的经验为上音的发展建言献策。
党办、院办及起草小组相关同志将老同志们对《章程》的修改建议意见作了详细的记录。
(老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