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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无形资产管理工作拉开序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5浏览次数:1103

       近日,上海音乐学院正式向上海市工商局申请注册有关校名等无形资产商标,标志着我校规范无形资产管理工作拉开序幕。
       无形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校名、校誉、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是高校的一项重要经济资源, 是高校拥有的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充分调研,我校研究制定了《上海音乐学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讨论稿)》,对保障无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规范无形资产处置行为,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日前,张显平副院长主持召开了上海音乐学院首次无形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党办、院办、宣传部、纪监审、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科研处、艺术处、社教学院、资产总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针对《上海音乐学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讨论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张显平指出,高校无形资产是高校综合竞争力的核心,在学校发展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对无形资产的认识、保护、开发、利用是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方面。由于历史原因,我们学校无形资产管理一直没有真正起步,无形资产管理职能缺失,机制不健全,相关业务还有待拓展。
       张显平强调,做好无形资产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规范学校无形资产管理,意义深远、势在必行。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校资产管理工作步入新的阶段。大家要统一认识,明确定位,增强无形资产管理的意识;要落实责任,相互衔接, 发挥现有机构和组织的职能作用,形成高效的无形资产管理体系;要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资产管理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合理利用无形资产,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院长办公室已着手办理有关商标注册手续,资产管理处正按照依法依规维护好上海音乐学院名誉、形象和权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的要求,结合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修改和完善《上海音乐学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有望在近期正式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