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6-02浏览次数:1426

各系、部、老师:

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市教委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5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3万元/项。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3年,项目起始日期均为2010年1月

3.科研创新项目以基础研究为主,注重“创新”,因此,选题要体现学科特色,要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和高起点,要瞄准学科前沿,注意与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

4.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申报重点项目的条件: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另外,45周岁(6月22日前出生)及以上正高级职称者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5.中科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获得者及承担过或在研国家重点项目、部市级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此次创新项目。

6.历年市教委课题(含教委重点项目)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未能结项的教师不能申报。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请从本通知附件中直接下载。申请书请用 计算机 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2.请申请者在填《申请书》前,认真学习《申请书》前面的“填表说明”和市教委印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3.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15日(星期一)之前交报送图书馆楼607 科研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4、联系电话:64318401 ,联系人:郭梅 电子信箱:kyc@shcmusic.edu.cn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0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附件.rar]

科研处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