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6-18浏览次数:1358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校的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上海市教委于去年设立科研创新项目。根据市教委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2009年度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200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3万元/我院此次申报限额为重点项目7项,一般项目15项。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3项目起始日期均为20091

3.科研创新项目以基础研究为主,注重“创新”,因此,选题要体现学科特色,要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和高起点,要瞄准学科前沿,注意与新学科、边缘学科交叉,特别鼓励我校教师与部属高校教师联合申报。

4.申报项目注意事项:

A、 申报重点项目的条件: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另外,45周岁及以上正高级职称者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B 、中科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获得者及承担过或在研国家重点项目、部市级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此次创新项目。

C历年市教委课题(含教委重点项目)在20081231之前未能结项的教师不能申报,但是如果能保证在200812月底前结题的,则可以申报

5 请申请者在填《申请书》前,认真学习《申请书》前面的“填表说明”和市教委新印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6.申报材料:

纸质申请书一式6连同电子文档78(星期二)科研处。

7、联系电话:64318401     联系人:郭梅

   邮箱: E-mailkyc@shcmusic.edu.cn

 科研处

200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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