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哲社优秀成果、邓小平理论研究成果评奖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4-08浏览次数:1227

各系、部门:

上海市第七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 (20062007)  评奖工作;上海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20062007)评奖工作同时开展。现将本届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引导、鼓励、支持本市广大理论工作者,紧密联系我国和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译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研究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研究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促进本市的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服务。

二、评奖范围。

(1)第七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成果评奖范围。20061120071231期间,本市作者公开发表、出版、播放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的研究、宣传成果或作品,除已经申报过本市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外,均可参加评奖。研究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论文、调研报告等;宣传作品包括:社论、评论、理论普及读物、音像制品、广播稿等。

(2)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范围。20061120071231期间内,本市作者首次公开出版、发表或播放的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 (一般不含个人文集,多卷本著作原则上需出齐后整体申报)、工具书、古籍整理、理论普及读物、图集、年鉴 (同一种年鉴只能参评一次)、论文、研究报告、音像制品等,除己经申报过本市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外,均可申请评奖。

二、评奖基本标准。

获奖成果必须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社会价值,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在学科建设上有建树、在现实生活中有意义、在指导实践中有价值。

四、评奖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由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基金理事会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评奖工作

五、评奖工作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为保证评奖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基金理事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各研究单位、社会团体等部门汇总的申报,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科研处组织本学院申报工作。

申报者应申报本人有代表性的优秀成果。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不宜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第二主编、第二作者申报。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与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同时进行,每个申报者在达两个奖项中的申报总数不超过两项,同一奖项须分布在不同类别 (著作、论文、音像)。同一作品不得重复申报。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音像制品三大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三类。申报成果的学科归属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初审工作由基金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今年复审将继续实施并完善异地评审方式。

六、评奖工作进程:

4555各单位、各团体组织申报;5月组织初审;6月组织复审;7月终审完毕;8月入选成果公示;10月颁奖。

七、申报时间与要求。

本次申报实行网上在线申报,请老师们从上海市社联网站http://pj.sssa.org.cn或上海市哲社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进入,填报前请先仔细阅读申报的有关文件。

   我校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428(星期一),申报材料如下:

1、  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电子版(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2、  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必须有一份原件)

3、  活页评审表一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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