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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下达2026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章斌发布时间:2026-03-24浏览次数:13

各单位(部门):

学校2026年校内预算已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下达全部预算,待教代会通过后正式下达,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按照学校要求,对2026年预算执行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部门)遵照执行。

一、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

1.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批准的年度校内预算,细化预算支出事项,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严防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原则上预算执行过程中不得调整,执行中确有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根据《上海音乐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2.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各单位(部门)应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法规及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行使财权。严禁变更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3.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部门)要深入贯彻绩效理念,突出绩效目标,关注预算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花钱与办事、绩效与责任深度融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坚持勤俭节约办事业。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厉行节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非刚性开支,确保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

二、规范项目管理,加快执行进度

1.执行预算动态调整机制。学校财务处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内外部环境变化对预算执行的影响等。通过监控,及时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并及时对预算进行调整。

各单位(部门)在校内预算下达后需要3月底、5月底、7月底及9月底前填报1-5月、6-7月、8-9月及10-11月的校内预算执行计划,财务处5月底、7月底、9月底和11月底进行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及分析,按照各单位(部门)所预计支出数进行考核,定期汇总分析各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未达到5月7月9月11月执行计划数的经费预算将统一收回

2.及时清理盘活资金。根据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要求,连续两年未用完的横纵向经费(如经费代码“23”开头的项目),原则上由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收回,项目责任单位(部门)应加快执行进度。



财务处

20263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