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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6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章斌发布时间:2025-06-05浏览次数:67

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以及财政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深化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的工作要求,确保2026年学校中心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加强预算管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现将编制2026年校内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一)公共财政原则。各单位(部门)应按照深化公共财政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坚持勤俭办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

(二)综合预算原则。各单位(部门)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统筹考虑申报年度的部门预算资金和以前年度的结存资金。计划在市教委专项中安排的经费,不列入本次校内预算。

(三)量力而行原则。各单位(部门)应综合考虑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学校收支平衡。

(四)统筹兼顾原则。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履行的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配置情况,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五)全面绩效原则。各单位(部门)应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的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成果为导向,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预算编制要求

预算项目申报要经过充分论证、集体决策,以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可行性、时效性和完整性。请各单位(部门)根据“十五五”规划阶段性任务、2026年战略管理体系工作任务、计划及学校整体工作要求,参考历年经费的实际执行情况,充分评估本单位(部门)所需建设项目的内容及实施进度,填写《2026年预算经费汇总申报表》和《2026年预算经费明细申报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三、预算编制内容

(一)以实体单位(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2026年预算经费汇总申报表》(附件1),合署办公部门需分开填写。每个项目填写一行,历年常规性项目为经常性支出,其他的项目为一次性支出。

(二)根据各项经费预计执行进度,按前三季度执行金额和第四季度执行金额对预算进行细化。

1.“2026年预算金额”填写各项目预算总金额,按预计执行进度分别填写“前三季度执行金额”和“第四季度执行金额”,两列之和为项目总金额,如第四季度前即可执行全部经费,则第四季度金额为0。

2.每个项目按照执行期间分别填列《2026年前三季度预算经费明细申报表》和《2026年第四季度预算经费明细申报表》(附件2),同一项目明细申报表的合计金额要等于附件1中该项目的预算总额。

3.除部分刚性支出项目外,将优先考虑前三季度能完成项目,结合该项目历年执行情况安排;根据学校财力安排第四季度完成项目。未纳入2026年校内预算的第四季度项目预算将纳入当年学校项目库。

(三)各单位(部门)应对所申报预算经费编制绩效目标,按项目填写《2026年预算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绩效目标申报范围为100%全覆盖。

(四)在202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前三季度的项目实际执行金额小于“前三季度执行金额”申报数95%(按资金支付时间为准)的项目,学校将对未达到95%的差额部分进行统筹,统筹资金将优先安排当年学校项目库中未安排预算的项目。

(五)人员经费支出由人事处及离退休工作处填报《2026年人员经费申报表》(附件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经费等。严格按照工资津贴补贴相关要求标准编制,不得留有缺口,也不得自行超标准、超范围发放。

(六)经常性支出中的日常运行经费由财务处根据相关标准核定;各系、部及图书馆的教育教学运行经费由发展规划处根据相关标准核定;设备购置向资产管理处归口申报;软件购置及运行维护向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归口申报。各单位(部门)需自行向资产管理处和信息中心申报,由资产管理处及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交财务处,无需填写在本次预算经费申报表中。

(七)各单位(部门)在填写《2026年预算经费汇总申报表》中一次性支出时,根据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依次排序申报,并提供具体开支范围、金额及立项依据(如国家、本市相关文件、学校相关决议等)。财务处将根据当年度财力状况以及一次性支出项目评审和排序结果予以安排,未纳入2026年校内预算的项目将纳入当年学校项目库。

(八)为更好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教务处、研究生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科研处、资产管理处及后勤保障处需同时填写《2026年度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附件5)。

(九)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各单位(部门)需提前做好2026年外汇额度使用预测工作,填写《2026年外汇额度使用预测表》(附件6)。

四、预算编制时间

请各单位(部门)在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经本单位(部门)党政班子同意后,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分管(联系)院领导审批后交财务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caiwu@shcmusic.edu.cn;《2026年外汇额度使用预测表》发送至邮箱:wujiayan@shcmusic.edu.cn


(联系人:曹振宇电话:53307124)




附件1:2026年预算经费汇总申报表(样表).xls

附件2:2026年预算经费明细申报表(样表).xlsx

附件3:2026年预算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样表).xls

附件4:2026年人员经费申报表(样表).xlsx

附件5:2026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样表).xls

附件6:2026年外汇额度使用预测表(样表).xlsx

附件7:产出效果类共性绩效指标(仅供挑选,无需填写).docx

附件8:教育领域个性绩效指标(仅供挑选,无需填写).docx

附件9:上海高校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应用研究型高校).pdf





财务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