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院内艺术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系、研究生部、附中:
2011年院内艺术实践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现就相关内容和要求陈述如下:
一、2011年院内艺术实践场次(拟)分配如下:
贺绿汀音乐厅场次分配(47场):
管弦系 5场;民乐系5场;声乐系5场; 钢琴系 4场;
研究生部4场;作曲系 3场;音工系 3场; 现打系3场;
音乐戏剧系 3场;音教系3场;指挥系3场;附中5场(合作);
数字媒体学院(筹)1场。
院内其他场所,场次分配(30场)
(教学大楼小音乐厅 北楼报告厅 学术厅 附中小音乐厅 排演中心小剧场):
管弦系4场;民乐系4场;钢琴系 3场; 声乐系3场;作曲系 2场;
音工系2场; 现打系2场;音乐戏剧系2场;音教系2场;
研究生部4场; 指挥系2场。
二、请下载附件中的《院内艺术实践项目申报表》表格。
三、2010年12月1日(周三)下午五点前,请各系、部将填好的《院内艺术实践项目申报表》送交艺术处李克老师,并将电子版本E-mail至ysc@shcmusic.edu.cn 邮箱。
四、为了提高艺术实践的演出质量,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各系、部(附中)2011年院内艺术实践的场次。
特此通知。
艺术处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