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青少年(业余)器乐选拔赛 上海赛区章程
上海音乐学院青少年(业余)器乐选拔赛
(上海赛区章程)
一、大赛宗旨
为更好进一步推动我市音乐教育事业的普及和发展,展示全市青少年的艺术风采,为本年度在举办的全国总决赛选拔能够代表给上海器乐爱好者水平的参赛选手,为学生、教师提供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让更多家庭享受音乐带来的快乐。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少年儿童佘山活动营地
上海巨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评审委员会:上海音乐学院专业教师
三、比赛活动范围、对象
上海市9~20周岁小提琴、古筝、钢琴业余爱好者。参加年龄以周岁计算(核对身份证户口本):计算公式:参加年龄=2010-出生年份
四、比赛内容、形式和流程
本次比赛分小提琴独奏、古筝独奏、钢琴独奏三种乐器,每个器乐分三个年龄组,比赛曲目范围以及演奏要求请参见【演奏要求与比赛规定曲目】。本赛场获得年龄组第一名的选手有资格免费参加在上海举办全国总决赛。
五、报名要求
小提琴报名日期:2010年5月6日至5月16日
古筝报名日期: 2010年5月6日至6月30日
钢琴报名日期: 2010年5月6日至6月30日
接待时间:9:00-11:00 14:00-16:00
报名地点:上音乐器公司 地址:汾阳路18号 咨询电话:021-64318640 王老师
报名材料:
A\报名表
B\1寸或2寸照片2张,照片反面写姓名
C\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一份
D\比赛报名费200元人民币/人
六、赛事说明:
(1)比赛日期:小提琴2010年6月5、6日,具体安排于
古筝2010年7月10、11日,具体安排于
钢琴
查询网址www.shcmusic.edu.cn “ 社会教育” · “业余音乐教育” · “最新消息”
(2)比赛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
(3)奖项设置
赛场各组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优秀奖若干,获一等奖选手将有资格参加全国总决赛,获奖选手颁发证书。
(4)比赛演奏要求及评审标准:
(a)选手按照规定曲目演奏,演奏时必须背谱。
(b)各组选手可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向上跳组比赛,但不得超龄参加低年龄组的比赛。
(c)演奏曲目顺序自定,除标有D.C记号外,一律不反复。
(d)分赛、决赛可重复演奏同一套曲目。
(e)如发现作弊现象,组委会有权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f)评委将按照选手实际演奏状态予以评判,评委决定是不可改变的最终决定。
(g)评委可以要求选手在任意段落结束。
(h)参赛曲目以及演奏要求请参考附件www.shcmusic.edu.cn “ 社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