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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

祝贺您完成学业,走向社会,发挥所长,为社会做出贡献。为做好毕业前的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积极倡导文明离校,毕业生离校前再为母校做一件值得留念的好事。

2、    办理离校手续,76(周六、周日除外)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分别到教务科或研究生部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到各相关部门盖章,归还已借的图书、乐谱、乐器等,办妥退宿和饭卡退还手续,于79将离校通知单交还到教务科或研究生部,逾期不再办理。

3、    凡已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手续或者已经提前结清的的毕业生,请到学生处领取还款确认单或提前还款结清单。

4、    毕业生中的共青团员请到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中共党员请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

5、    离校手续全部办完之后凭教务科(或研究生部)的准予离校通知到学工办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

6、    办完全部手续后,本、专科毕业生于76日起到教务科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生于712日起到研究生部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97日后可以领取。

7、    毕业研究生须在领取毕业证书之前提供经认可并装订成册的学位论文定稿(含有论文撰写人及导师在论文中《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书》上的亲笔签名)3份(以及论文中英文摘要电子文档)至研究生部,2份(以及论文全文电子文档)至学校图书馆。

8、 毕业前夕,由于活动繁多,请毕业生们关注好个人健康,注意安全。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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