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职责范围
财务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院财务规章制度,实施“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
2、负责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筹集资金。
3、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上报,负责将批准的预算计划分配下达到各系、各部门。
4、负责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为学院领导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信息,为学院当好家、理好财,做好学院领导的参谋。
5、负责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6、负责制定适合本院实际情况的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和经济分配政策,并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实施管理、监督、检查。
7、负责对全院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8、研究金融政策,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积极稳妥地融通资金,增强学院的财力。
9、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的联系,争取政策性优惠和对艺术教育的更多投入。
10、负责对校办企业和院内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财会业务指导,提高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11、负责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上岗考核等工作,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维护财会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权益。
12、负责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报,规范收费行为,并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实施管理、监督、检查。
13、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开展各项经济业务的审计工作。
14、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1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