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科教育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9月01日   

上海音乐学院于1927年建校,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一所高等音乐院校。新中国成立以来,学院逐渐发展并形成了大、中、小教学“一条龙”的音乐教育体系,专业设置齐全,办学层次完整。现设教学部门有十一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作曲指挥系、钢琴系、声乐系、管弦系、民乐系、音乐剧系、艺术管理系、现代器乐系、音乐工程系。一部:社科部。

  大学部本科设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艺术、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五个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教育、作曲、民族音乐作曲、指挥、声乐演唱、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钢琴演奏、双排键电子琴演奏、手风琴演奏、吉他演奏、音乐音响导演、提琴制作、音乐剧表演以及艺术管理和音乐电子信息技术管理等近二十个专业方向)。

我院本专科教学目标:在艺术水准上达到国际艺术教学先进水平,在知识结构上能适应文化市场的多种需求。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基础、良好的艺术、文化素质,与时俱进、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音乐专业人才。

目前,在校学生总数为1369人,其中本科生为954人。过去的十年里,我院有98人次在国际音乐比赛中获奖,其中第一名或一等奖33人次;有344人次在国内重大音乐比赛中获奖,其中第一名或一等奖38人次。学院师生创作的作品获35项国内外奖项,还有12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经上海市教委批准,我院的艺术管理专业(包括音乐电子信息技术管理)从2003年起开始被列入上海市第一批本科招生范围,当年招收70人,其中艺术管理40人(文科30人、理科10人),音乐电子信息技术管理30人(文科10人、理科20人)。考生仅限于上海地区。

由于各专业教学要求不一,学制分别设有四年制和五年制两种。课程方面除政治文化课基本相同以外,各专业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基础理论课的设置各有特色,详见各专业教学计划表。

学生在校完成各类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成绩要求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科教育处管理人员现况:
处长兼书记姚婕、招生办副主任朱荣忠、秘书刘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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