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规范的标准
1)语音规范的标准:
1924年国语统一会确定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现代汉语以北京语音系统为标准音。
现代汉语的语音系统包括声母、韵母和声调构成的音节结构系统。
至于个别的轻声、儿化、异读等北京话特有的语音现象,不能作为规范的依据。
20年代曾经有人主张在北京音基础上加上其它一些方言特有的语音成分,如“入声”或区分“尖团”等,形成一种“人为”合成的音位系统,并且称之为“国音”。
但是其结果因为“国音”没有一种现实的方言音系为基础而没有成功。
《汉语拼音方案》就是在北京语音系统的基础上设计的。
当前的字典和词典一般都是采用《汉语拼音方案》汉字和词语注音的。
因此,学习和掌握《汉语拼音方案》,是学习和掌握现代汉语语音标准的有效工具。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专门设立普通话评审委员会,负责正音工作。
审音所依据的标准就是北京语音系统,或者叫“北京音系”。
有些方言的读音不符合北京语音系统的,就要加以规范。
2)词汇规范的标准:
以北方话词汇为基础,适当吸收汉语方言和外来词语中具有特殊表现力的词汇。
主要以《现代汉语词典》为规范化的实际参考标准。
异体词(或叫异形词)也应当加以规范。
规范的标准主要根据实际应用的功能进行判断:
从必要性大小;
表现力强弱;
区别性多少。
词乎规范化的成果一般都吸收到《现代汉语词典》的修订本中。
因此,通常可以把《现代汉语词典》作为词汇的规范,作为学习和使用的词汇标准。
3)语法规范的标准:
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一规定十分明确,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4)文字规范的标准: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面符号系统。
文字规范不仅包括汉字,还包括书面汉语中的一切非汉字符号。
关于汉字规范的标准主要是:
以简化字为规范字;
整理和淘汰异体字;
纠正错别字;
反对乱造滥用不规范简化字。
关于非汉字符号的规范主要有:
字母数字使用法;
标点符号使用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