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奥林匹克》- 首届中国青少年电子音乐大赛
作者:中国首届青少年电子音乐大赛组织委员会    来源:中国首届青少年电子音乐大赛组织委员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3月27日   

《声音•奥林匹克》- 首届中国青少年电子音乐大赛
比赛章程

一、活动目的
  为迎接北京2008奥运会,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创新型国家,动员全国人民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以及教育部有关“应用现代教育手段,培养现代化科技人才”的指示精神,发挥我国广大青少年的聪明才智,普及电子音乐知识,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的复合型音乐人才,特举办2008《声音•奥林匹克》- 首届中国青少年电子音乐大赛。

二、活动宗旨
  本次大赛活动旨在运用科技与音乐相结合的现代化手段,以丰富多彩的比赛形式,健康向上的比赛内容弘扬奥运精神,体现“科技奥运”、“人文奥运”和“绿色奥运”的理念,展示新世纪、新时代、新声音;体现中华民族文化的魅力;倡导我国广大青少年热爱祖国,热爱科学艺术,培养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展示个性和才华。

三、主办单位
  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中央音乐学院

四、支持单位
  北京奥组委文化活动部、教育部高校计算机文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五、承办单位
  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音乐学会、中央音乐学院中国现代电子音乐中心

六、协办单位
  中华世纪坛世界艺术馆、国家新媒体艺术产业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奥运研究中心    人民音乐出版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动漫公司

七、联办单位
  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青岛大学、厦门集美大学等

八、媒体合作
  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音乐周报、中国音乐教育杂志、演艺设备与科技杂志、乐器杂志、儿童音乐杂志、MIDI杂志、新浪网等


九、比赛时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
  截稿日期:2008年4月20日
  初赛日期:2008年4月22日至23日
  决赛日期:2008年4月25日至26日

十、比赛地点
  经组委会批准,本次大赛设立北京、上海、湖北、福建、南京、云南、山东、吉林、广州9个分赛区。所有赛区的专家评委将由组委会统一安排,由各分赛区组织当地选手报名和初赛,没有设立分赛区的参赛选手可就近在各分赛区报名,也可以直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赛务组报名。

十一、联系方式 
  上海分赛区: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邮编:200234  咨询电话:021-64932990  
  联系人:申林  E-MAIL: shenlin9999@163.com   手机: 13918629555
      石莹  E-MAIL: shiyins@hotmail.com    手机: 13795375278 
  全国总决赛将在北京举行。

十二、比赛年龄分组
1、儿童组(12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少年组(12岁-18岁)1990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
3、青年组(18岁-35岁)1973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出生

十三、参赛作品类别
  鉴于电子音乐发展的多样性特点及其在社会层面的广泛应用,以及听觉、视觉一体化平行发展的国际趋势,本届大赛参赛作品分为4大类别,12个单项组别:

  1、《声音•奥林匹克》- 纯音乐类电子音乐作品
  A组:原创纯音乐类:以MIDI 技术语言为主体的电子音乐。曲风含世界音乐、流行音乐和影视音乐,可使用人声采样或特色乐器采样。作品要求音乐语言丰富多样,强调音乐风格的个性化,力求音乐性和技术性的有机结合。
  B组:原创歌曲类:以MIDI 技术语言为主体的歌曲伴奏,有真实录制的人声(独唱、合唱、组合皆可)。作品要求音乐语言丰富多样,强调音乐风格的个性化,力求音乐性和技术性的有机结合。
  C组:原创舞曲类:以MIDI 技术语言和音频素材拼贴为主体的舞曲音乐。作品要求音乐语言丰富多样,节奏强劲,生动,强调音乐风格的个性化,力求音乐性和技术性的有机结合。 
  D组:非原创音乐类:采用民歌、民间音乐或者他人创作的音乐主题,以MIDI 技术语言为主体的电子音乐,曲风含世界音乐、流行音乐和影视音乐,可使用人声采样或特色乐器采样。作品要求音乐语言丰富多样,强调音乐风格的个性化,力求音乐性和技术性的有机结合。
  (以上作品时间长度须控制在2-6分钟以内)

  2、《声音•奥林匹克》- 手机铃声(彩铃)类电子音乐作品
  A组:原创音乐类:指根据一定音乐形象创作的具有鲜明风格特色的音乐作品 
  B组:原创歌曲类:根据一定音乐形象创作的具有鲜明风格特色的歌曲作品
  C组:改编类:指根据现有歌曲或乐曲自行填词创作的歌曲类作品,或音乐类改编作品
  D组:语音类:具有一定内容的纯语言类作品
  E组:复合类:即以上单一类型的组合、复合类作品。如,语言类+原创音乐等 
  (以上作品时间长度须控制在10-60秒钟以内)

  3、《声音•奥林匹克》- 影像类电子音乐作品
  A组:电子音乐与Flash影像结合类:品,指根据Flash影像设计创作的具有鲜明风格特色的电子音乐作品
  B组:电子音乐与动画影像结合类:指根据动画影像设计创作的具有鲜明风格特色的电子音乐作品
  C组:电子音乐与DV影像结合类:指根据DV影像设计创作的具有鲜明风格特色的电子音乐作品。
  (以上作品时间长度须控制在2-10分钟以内)

  4、《声音•奥林匹克》- 综合类电子音乐作品
  综合类电子音乐作品是指前三大类别之外的、电子音乐与其他表演形式结合的作品。如电子音乐+舞蹈;电子音乐+乐器演奏;电子音乐+舞台表演等形式。综合类电子音乐作品不再细分组别。
  作品时间长度须在2-6分钟以内。

十四、参赛作品要求
  1、突出中国音乐文化特色,具有时代感,兼容艺术性、技术性和可听性。
  2、2003年以来创作的,未在其他任何的比赛中获奖原创新作品。
  3、参赛的第一类、第二类作品需提交音频格式的CD(44.1khz,16bit),和MIDI格式的工程文件CD个一张;参赛的第三类作品可提交AVI、WMV、Flash、MPEG2、MPEG4等影像格式;参赛的第四类作品需同时提交DV格式的影像资料和音频格式的CD (44.1hz,16bit),所有提交作品均不得在作品中使用作者的个人LOGO或水印。
  4、为保证大赛的公平性,参赛者必须按照真实年龄和组别提交作品。如在品评选过程 中发现有违反以上条款、或虚报年龄、或有明显的抄袭行为者,一经组委会确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十五、参赛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
  未设分赛区的参赛者可从2008《声音•奥林匹克》-首届中国青少年电子音乐大赛的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后,务必于4月2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010)-66418900,或发E-Mail 至 wbks@tom.com,然后按照参   赛作品要求的第三条规定将参赛作品邮寄至北京大赛组委会:北京市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现代电子音乐中心,邮编:100031。
  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作品收取评审费100元/部。请于4月20日前将评审费汇至组委会财务组。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账号:4367 4200 1017 0920 870 吴斌,
  汇款后将相关凭据复印件传真或发email至组委会秘书处备案。传真电话:010-66418900, E-Mail:wbks@tom.com

  就地报名
  报名者可持有关证件到组委会设立的分赛区报名,然后按照按照参赛作品要求的第三条规定将参赛作品及评审费费100元/部交分赛区报名处。

  参赛作品评选
  组委会聘请国内外资深作曲家、音乐家和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将遵循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统一匿名评审。

十六、奖项设置
  每一个单项的作品按照三个不同的年龄组设:一等奖1名(大奖),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
  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每一个单项组别按照三个不同的年龄组设:最佳风格奖1名;最佳技术奖1名;最佳创意奖1名。
  组委会将根据参赛作品的质量数量增设特殊奖项,或决定某类奖项的空缺。
  为回报给予本次活动大力支持和帮助的企业、社会团体及分赛区组委会,特设:优秀教师指导奖、集体奖、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和特别奖。
  所有获奖参赛者均将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及精美的奖品。

十七、颁奖活动
  组委会拟定于2008年5月4日,(即北京2008奥运会到计时100天),在北京中华世纪坛举行盛大的颁奖晚会,部分获奖作品将应邀参加颁奖晚会的演出。
  本次大赛比赛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大赛组委会,以上各项条款如有更改,组委会将及时在中国电子音乐学会的官方网站上公布,以最终学会官方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中国青少年电子音乐大赛奖项设置


特别奖
  为给予本次活动支持和帮助的企业、社会团体,大赛组委会特设。
  注:
  1、凡作品进入复赛的选手均由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音乐学会颁发优秀选手荣誉证书。
  2、获奖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3、参加决赛的选手参加颁奖大会及2008北京奥运大型活动
  4、组委会建立电子音乐人才库,获奖选手资料将全部进入人才库,优先推荐深造、就业、演出、境内/外文化交流活动 。
  5、参赛选手将吸收为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电子音乐学会会员
  6、获奖优秀作品向中国奥组委、音像公司推荐,作品光碟在全国范围内出版发行。
  7、决赛获奖作品将参加2008年10月北京国际电子音乐节在中央音乐学院举行的“中国青少年优秀电子音乐作品”专场演出。
  8、获奖作品将参加2008北京的相关活动。
  9、分赛区获奖选手证书由全国组委会和分赛区组委会统一盖章。
  10、获优秀奖以上选手具有参加2007年5月中国青少年电子音乐大赛全国总决赛的资格。

  以上解释权归属全国大赛组委会


                                   

《声音•奥林匹克》
中国首届青少年电子音乐大赛组织委员会
200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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