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我院召开企业全体人员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个不准”专项工作会议动员大会,会后,各企业认真讨论学习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2008年7月11日上午9点,上音各企业负责人集中在图书电教楼623会议室,再次专题讨论落实贯彻中央纪委“七个不准”

专项工作。讨论会上,院长助理、上海上音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乔展文同志就上音企业落实贯彻专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各企业负责人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央纪委文件,汇报了企业落实专项工作情况。
演出公司总经理蒋建中同志首先介绍了演出公司贯彻落实“七个不准”专项工作情况:自动员大会之后,公司召开了两次专题讨论会,通过传达文件和学习,让公司所有员工领会了开展专项工作的意义,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去,在此基础上又召开了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通过进一步的学习,干部们认识到中央纪委提出的“七个不准”要求,实质上是对企业领导人员的严格要求和爱护,让他们少犯错误和不犯错误,从而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认识到这一点后,大家对照“七个不准”内容,查找公司在经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虽然经过逐条认真对照没查到问题,但认为也可举一反三,对公司现有的规章制度和经营工作的流程进行一次梳理,查找可能存在的漏洞,提出整改措施,使“七个不准”的要求真正溶入到公司的管理流程。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社长洛秦同志也对这次专项工作高度重视,在企业内认真部署,开展全体员工的学习讨论活动,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三个阶段扎扎实实地开展贯彻落实活动。
上海上音乐器有限公司、上海音乐学院乐器工厂和上海浦东新区兴韵音乐艺术进修学校负责人也踊跃发言,畅谈学习体会,并介绍了组织企业内干部和员工参加学习讨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情况。
会后,各个企业都提交了学习讨论、自查自纠的书面报告。